关于集中排查清理全校各级官方新媒体平台账号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64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发布、形象展示、服务师生和舆论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专题会议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各级官方新媒体平台账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清理范围

1.平台类型。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等图文推送平台;抖音、视频号、哔哩哔哩(Bilibili)等视频平台;小程序、具备媒体属性APP客户端等全部新媒体账号。

2.组织账号。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学院(部)、科研机构、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运营的所有新媒体账号,均须纳入排查清理。科研机构新媒体账号由挂靠单位统一归口开展排查清理。

二、工作要求

1.整合账号,规范标识。各学院(部)、机关、直属单位,同一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本单位官方账号,并完成平台官方认证。下属教研室、系部、学生组织等非必要不得开设二级官方账号。保留账号头像不得直接使用学校校标、LOGO,可使用本单位特色标识。

2.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学院(部)、本部门师生自媒体的教育提醒和日常管理,账号头像不得使用学校校标、LOGO。严禁冒用学校名义发布涉校信息。

3.规范运营,落实三审三校。所有官方平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明确一审、二审、终审责任人,先审后发,留存台账;学生运营平台须配备在职教职工作为指导教师。各单位对历史发布内容回溯自查,清理违法违规、涉密、错敏及损害学校声誉内容。

三、实施步骤

1. 排查摸底(9月21日—10月10日)

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厘清本单位全部新媒体账号底数,梳理账号认证、头像标识、运维人员、三审制度落实情况。

2. 集中整治(10月11日—10月31日)

完成账号整合、更名、头像更换、违规账号关停注销、历史内容自查纠错等工作。

3. 材料报送(11月1日—11月4日)

填写《新媒体平台备案账号清单》《新媒体平台关停、注销账号清单》(附件1、附件2),以“单位+新媒体+报送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于11月4日前上传电子版表格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无需报送。

4. 检查核验(11月5日—11月13日)

网信办对各单位报送材料开展核验,结合线上平台开展核查。对排查不到位、材料填报不完整的单位,反馈问题并督促限期补正。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3号楼507

电子邮箱:jsnulty@jsnu.edu.cn

联系电话:83656076

联系人:刘天杨


附件: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账号清单.xlsx

                  附件2 江苏师范大学新媒体平台关停、注销账号清单.xlsx



                                                                            网信办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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