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2307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及综合素质测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年修订)》执行。

2.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的具体条件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办法》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日常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学委〔2024〕10号)文件规定,将学生网格员纳入本科学生干部管理序列,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的评选。

三、评选名额

依据学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推荐指标分配(附件1)。在此基础上,凡获得2025年度“校先进班级”称号的班级增加1个二等奖学金名额、1个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同一班级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只计算1次。班级违纪率在5%以上的减少1个二等奖学金名额。

四、评选程序

1.成立组织机构。学院(部)成立由院(部)党委副书记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学院(部)评定工作;各班级须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由班级主要干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级的初评工作。

2.班级初评。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内两学期的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核算工作,并将核算结果在班级公示。依据评选条件与名额,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产生本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初步名单;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本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步名单。符合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部)。

3.学院(部)评审。学院(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获奖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学校复核与表彰。学校对学院(部)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后予以公示,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各学院(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相关文件;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部)要根据评选的具体条件认真细致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报学工部。

联系人:孟祥里,联系电话:83656240,办公邮箱:xsc@jsnu.edu.cn,办公地点:学工部35#207。


附件:1.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推荐指标一览表.doc

2.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工作日程安排.doc

3.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一览表.doc

4.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评定统计表.doc

5.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名单汇总表.xls

6.2025-2026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名单一览表.xlsx

7.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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