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1日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实验室化学品管理普遍存在试剂柜上无清单或清单长时间未更新、危险化学品摆放归类不合理、管制类化学品账物不符等突出隐患。为持续规范实验室危化品全流程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精神和《江苏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苏师大实〔2022〕7号),决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体系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与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充分评估各种可能性,并做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开展新设立实验项目更应重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应针对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科学准确评估其在贮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中的风险,并采用有效方法进行风险管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就开展实验项目。常态化对实验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准入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队伍,包括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危险化学品管理员以及实验室(或课题组)安全管理员等;
(2)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通过教育培训确保人员明确自身职责并切实履行;
(3)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知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与要求,登录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完成“试剂安全”板块9个视频的学习及线上考核,取得江苏师范大学实验室危化品考试合格证书;学院、实验室应开展培训和考核,普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
(4)涉危化品的学院、实验室须配齐通风、防护、应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完善风险告知、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
(5)具备满足危险化学品存储要求的场所与设施。
2.各相关单位应尽快对照上述条件开展整改,整改工作应在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开展各类实验。
3.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准入规定,对照检查所属各实验室(或课题组)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流程
1.所有化学试剂(包括气体)均须在“江苏师范大学实验材料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所有化学试剂不得通过自购端口录入。
2.公安管制类化学品申购遵循按需申请的原则,各实验室根据拟开展实验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剩余库存量,在“平台”下单,经学院审核、实验室处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室处在公安局备案后统一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
3.化学试剂采购应遵循按需采购、少量适度的原则,优先选用小包装规格,严禁超实验实际需求大量采购,对于学院内各类实验室通用类化学试剂,学院可以建立统一采购、按需领取、用后结算的采购使用模式,全面降低储存环节安全风险。
(三)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须建立动态台账,管制类化学品账物不符的实验室将被要求停止实验进行整改至符合规范。危险化学品须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或安全周知卡,以便查阅。
2.建立废旧、闲置化学试剂定期清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库存盘点排查,防范过期、闲置试剂积压留存;对长期积存未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按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履行报废处置手续。
3.化学品应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具体要求包括: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具备通风、隔热、避免阳光直射的条件;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存放设备与地点应保证充足的通风;化学品应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得混放,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不得开口放置;实验台架无挡板不得存放化学试剂;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设施。管制类化学品和非管制类化学品分开放置。
4.实验用气体必须按照上级规定购买、使用、存放,确保不存在风险,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实验室负责人应对送到实验室的气体进行气瓶定期检验合格标志、颜色、安全附件(手轮、安全帽)、固定情况、仪器与气瓶连接气密性情况检查等内容进行核查,并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实验室及供气公司须暂停气体使用和供应,经整改合格并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拒绝接受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实验气体。
(四)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实验室严格落实危废分类收集、规范贴标、限量存放、及时转运要求,严禁超期暂存、混装混放、随意倾倒、混入生活垃圾。实验室要有明确规范的危废暂存区。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区的基本要求为:暂存区应有警示标志并配备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废弃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且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箱中;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中收集;废液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学校将统一配备一批通用类的实验废弃物暂存处标签、标识等物资,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后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4#202领取;危废存储所需的个性化、特殊化物资由各实验室自行配置。
四、开展特殊管控化学品摸排工作
(一)排查对象
剧毒品、爆炸品、麻醉及精神类药品、秋水仙碱等(详细目录见附件1)。
(二)排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压实责任,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细致排查,做到不漏一间实验室、不漏一个试剂柜,严禁瞒报、漏报、不报,全面核查本单位是否存有上述特殊管控化学品,如实填报《实验室特殊管控化学品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22日前,附件2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无相关品类需执行零报告。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从严管理,全面规范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全链条管理,坚决守住校园实验室安全底线。10月16日起,学校将组织开展全校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管理松懈的单位及个人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邮箱:sysaqk@js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