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使用实验室开展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和各级各类学生(含2026年新进师生)。
二、培训时间
2026年9月至10月。
三、培训内容
(一)相关学院须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开展培训和考核,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
(二)各实验室须根据自身类型、危险源特点重点开展危险源辨识、设备及实验标准操作规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应急防护器材规范使用等专项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应严格落实“先教育、后实操”工作原则,严禁未完成安全交底、未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开展实验。培训学时参照《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详见附件1)。
(二)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学院实验室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员参训、全覆盖、无死角。
(三)材料报送
1.培训计划报送。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将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详见附件2)报送至14#202。
2.培训材料报送。培训结束后,请各学院归集整理相关培训材料:学院层面需提供培训签到表复印件、培训课件、相关照片及报道等;实验室层面需提供实验室培训记录复印件(详见附件3)、培训课件等,全套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汇总盖章后报送至14#202备案。
联系人:潘莞辰;联系电话:83656310。
附件2.XX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参考样式).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