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发布时间:2026-08-25浏览次数:387

各相关单位:

当前暑假临近结束,学校进入师生陆续返校、实验室重启、教学科研实验活动有序恢复的关键时段。近期,随着学科专业优化调整,部分单位发生场地空间调整、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实验室安全风险点相应增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附件1)要求,为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现场调研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压实层级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发生人员变动的单位,要完善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按需配齐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厘清岗位职责,构建层级清晰、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请相关单位填报《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8月2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全面摸排实验室底数,建立动态管控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对全部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梳理排查,全面摸清实验室分布、实验用房调整、安全责任人变动、风险等级、危险源类型等实际情况,如实更新填报《实验室基础信息统计表》(线下发送),于8月28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及时同步变更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bimlab.jsnu.edu.cn/basic/labBasicRoom)内相关数据。后续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发生实验室房间、人员、风险源变化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

三、修订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实验类型以及机构、空间、人员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对与现行实际工作不匹配、条款滞后、职责不清的制度及时开展修订完善,补齐制度短板,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准入管理、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危化品管理等配套制度,确保制度贴合实际、可落地执行,筑牢实验室安全制度防线。

四、严格落实开学前后实验室安全重点工作

结合省教育厅开学前后实验室安全提醒函相关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从严从细落实以下安全重点工作:

(一)抓好暑假末期实验室管理。全面摸排本单位暑假末期实验室开放情况,对仍在运行的实验室台账清单要清晰,严禁导师安排学生单独进行实验操作。对暑期持续运行的仪器设备逐台核查运行状态,做好维保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处置。暑期封闭的实验室,须严格遵照《实验室重启流程表》(附件3)完成规定流程后方可恢复使用,不得擅自提前启用,附件3学院自行归档备查,新学期实验室重启工作情况汇总(附件4)于9月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强化实验室重启前安全检查。实验室正式启用前,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测电路绝缘、接地、漏电保护装置;排查水、气路管路阀门及接口密封性;核查通风橱、排风系统运行状态;确认灭火器、消防栓、应急喷淋等消防应急设施完好有效。长期停用的高温高压、特种设备须经专业人员检修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对假期存放的危化品、气瓶等逐项清点核对,确认标签、包装、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各实验要全面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登记签字确认工作,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启用相关实验室。

(三)强化实验室安全准入与返岗再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新生、新入职教师、访学等新进人员必须完成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实验室准入权限,指导教师须做好专项安全交底,明确操作规程、危化品使用及应急处置要求。对假期返岗实验人员,开展安全再教育和操作恢复性训练,重温危险源分布、危险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流程。严禁未通过准入考核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未完成安全交底、再教育人员独立开展危险性实验。

(四)强化实验教学科研全过程管控。对教学实验大纲内安全风险环节开展专项评估,实验课前做好安全要点讲解与操作示范。实验过程中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在场指导,不得安排学生独立开展危险性操作。合理统筹科研实验进度,开学初期尽量避免集中开展高风险实验。过夜实验、高温高压反应、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等高风险实验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落实双人在场、全程值守要求。督促实验人员规范穿戴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五)规范耗材、危化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试剂耗材采购入库验收流程,化学品入库完成备案登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落实资质审查和流向登记。危化品仓库执行分区分类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保障通风、温控、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内部严格控制危化品存储存量,禁止超量存放,使用完毕及时归库。各单位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危化品库存全面盘点,及时处置过期、废旧、不明试剂,杜绝账物不符、随意堆放现象。规范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存放、及时处置。

(六)开展本单位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与隐患销号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要牵头开展全覆盖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危化品仓库、气瓶间、危废暂存间、特种设备间等重点场所。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对应实验室不得投入使用。

(七)完善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演练和信息报送。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物资装备,保证可用状态。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化学品泄漏、火灾、触电等场景的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实验室值班值守制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按规定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五、全力做好迎接省厅现场调研检查准备工作

接上级通知,省教育厅2026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调研检查组将于9月1日上午到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实验室现场实地核查、安全台账资料查阅、危险源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培训演练、危化品与危废管理等七个重点方面。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逐项排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到位,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资料,全面做好现场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层层传导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地落细。

(二)强化闭环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闭环管理,杜绝纸面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请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打印)报送至14号楼202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卓寰(材料报送)、张延香(系统填报);联系电话:14762802268、15852390351;邮箱:sysaqk@jsn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pdf

            2.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情况统计表.xlsx

            3.实验室重启检查表.xlsx

            4.新学期实验室重启工作情况汇总.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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