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3年度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卫健办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2065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一年一度的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我校在编在职人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20051月1日后出生),双职工子女信息统一由男方单位统计。

2.在外学习人员关系挂在学校的,在参保范围内。

3.子女国籍非中国籍,在国内生活的,在参保范围内;在国外生活的,不在参保范围内。

二、填表要求:

1.此次新增的子女信息,在备注栏里标明“新增”并标红。

2.如本单位人员已经调离我校,直接在原表格中删除;如有调至我校其他部门,备注“调至**(单位名称)”并标红。

3.新出生还没办理身份证的子女可以先统计上报,及时办理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录。

4.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没有遗漏。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计生联络员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统计表》(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123日前报送卫健办(西教5号楼308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发至weijianban@jsn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365633256332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统计表                  

 

卫健办

                                  20221114

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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