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11-12浏览次数:1322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6号)予以转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支持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申报单位应为建有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拥有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有实力、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 ” 合 作 文 件 的 国 家 “ 中 国 一 带 一 路 网 ”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共建国家查询”中“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

我校限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

   (二)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与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自由申报,不设限额。我校牵头申报,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三)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自由申报,不设限额。我校牵头申报,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采取定向择优组织的方式。按照省地共建、地方主导、联合支持的原则,在设区市科技局支持下,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申报意向,与省科技厅会商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会商),组织研究制订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2.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支持引进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及跨国公司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省内专业性对外科技服务机构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创新国际化需求,促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有效转化和产业化。

经由项目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组织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本市申报意向,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会商)。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申报条件:须是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专业从事跨国技术转移服务的独立机构,有稳定优质的海外合作渠道;地方重点支持建设,为企业服务业绩较好;有较好的专业团队,满足业务要求的工作条件,明确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和业务发展规划;上年度有一定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收入或相关业务投入。

二、有关要求

1.确保申报单位与境外合作机构符合要求。项目主要境外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外避税地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

2.规范提供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 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

3.克服“四唯”倾向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等方面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境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4.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5.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三、时间节点

1.11月15日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将需要设置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的申请人信息(姓名、学位、电子邮箱、职称、所属学院)汇总,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邮箱:kyy@jsnu.edu.cn,科研院会尽快为您设置账号(以前设置过用户名和密码的可直接登录)。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到相关老师及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2.1216日前,请拟申报项目的老师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学院汇总后送至科研院1816室。科研院会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遴选评审。

3.1223日前通过评审的项目系统提交,待科研院形式审核通过后,经学院汇总将纸质版材料送至静远楼1816室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项目申请人信用承诺书》附件2一式1份,单独提供无需装订
    以上材料交所在单位汇总后,与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送至科研院1816室。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各位老师填报系统,科研院处以申报项目数最多的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为例,提供了一份《填写说明》(见附件4),供大家参考。

联系人:卜伟;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 (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 项目的通知.pdf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信用承诺书.doc

            3.2022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4. 填写说明.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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