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相关通知,现就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项目(附件1-3)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11月15日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将需要设置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的申请人信息(姓名、学位、电子邮箱、职称、所属学院)汇总,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eyy@jsnu.edu.cn,科研院会尽快为您设置账号(以前设置过用户名和密码的可直接登录)。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务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到相关老师及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12月11日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和《项目申请人信用承诺书》(附件4)一式1份送至静远楼1816室用于校内遴选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12月14日前,通过评审的项目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申报材料通过单位审核后,按照要求打印并装订申报材料,12月15日前送至静远楼1816室。
二、组织方式
(一)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组织方式:分重点项目与竞争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申报限额:我校申报归属科技局,科技局限报12项,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揭榜挂帅任务专题重点项目不受名额限制;申报昇腾人工智能生态项目(指南代码:1022)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申报集成电路专题重点项目不受推荐名额限制(指南代码:2021、2022、2023、2024、2025)。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只面向指南揭榜挂帅项目和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组织,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省内企业承担;对于已签署联合共建协议,具有明确组织架构,以及利益风险共享分担机制的予以优先支持。揭榜挂帅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00万,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申报单位需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研发”作为后缀,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竞争项目: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二)社会发展项目
组织方式:分生物医药类、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四类组织申报。
生物医药类:生物医药竞争类项目我校限报2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重大科技示范:2007-2009 指南方向项目申报采取定向委托组织方式,其中:2007指南方向由徐州市科技局组织推荐1项。其它指南方向(2001-2006)我校限报2项(每个指南方向限报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临床前沿技术:我校限报2项,如我校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限报2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我校限报5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
(三)现代农业项目
组织方式: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
申报限额:我校限报1项,后补助项目不占指标,另外可推荐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1项。
重点项目:按照“揭榜挂帅”和竞争择优两类方式组织(详见指南),项目周期不超过4年;“揭榜挂帅”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竞争择优重点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农高区专题和1104“揭榜挂帅”项目实行省地联动,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体。
面上项目:全部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后补助项目:此类项目虽不占指标,但推荐数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数量的50%,所以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推荐1项,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50万元。
注意事项:须提供查新报告(一般1至2周),申报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三、注意事项
1.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双方权责、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2. 2023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类计划项目不完全相同,请认真阅读项目通知。
3.为方便各位老师填报系统,科研院以申报项目数最多的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为例,提供了一份《填写说明》(见附件5),供大家参考。
联系人:卜伟; 联系电话:83656193、60359。
附件:1.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2.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21109.doc
3.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5.填写说明.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