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常规评审单位评议组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发布时间:2026-06-20浏览次数:1110

各学院、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今年我校首次推行定额指标+竞争指标高级职称试点评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公开、公正,现将单位评议组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一)指标分配范围

各单位评议组推荐指标分为定额指标和竞争指标。定额指标面向专任教师,不包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辅系列人员,由学院统筹使用(既可用于正高,也可用于副高);竞争指标面向所有申报人员。其中,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科评议权下放改革的试点单位不在此次指标分配范围之内。

获得定额指标和竞争指标的申请者均需要参加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科评议组评审,原则上定额指标推荐者直接出线,进入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

(二)指标分配数量

学校统一下达各单位的定额指标和竞争指标(附件1。各单位务必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定额指标推荐者。定额指标推荐者数量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定额指标加竞争指标不能超过学校下达的总指标数。

二、工作程序

(一)组建单位评议组

各单位组建单位评议组。单位评议组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教授委员会代表组成,组成人数为5-9人。

(二)民意测验

民意测验由单位组织,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人员包括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代表等。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实到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三)评议组推荐

1.评委学习职称评聘文件,明确任职资格条件;

2.组长宣读评审原则和要求;

3.申报者述职答辩;

4.评委审阅申报材料;

5.评委讨论、投票(被推荐人选的同意票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

6.组长宣布评审结果

公示上报

各单位须将推荐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苏师大人〔20264号、苏师大人〔202018号)、苏师大人〔20245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评审条件进行评议推荐。

2.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评审过程及所有材料规范存档,严格保密,单位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

3.评议组成员须恪守回避原则,若与申报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自行全程回避。

4.若评审产生不良影响,学校将视情况研究收回该单位的定额指标推荐权。

单位务必于630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2026年高级职称评审单位评议组推荐结果》(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以免影响学校后续评审程序。纸质版交至人事处18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ck@jsnu.edu.cn


附件:1.各单位定额指标和竞争指标分配表

            2.2026年高级职称评审单位评议组推荐结果

人事处

2026620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