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五届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换届竞聘工作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6-06-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安全管理及学校重大节日活动等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第三十五届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主要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24级、202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岗位

  主席1名,副主席6名;各部门部长若干名。

  三、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道德品行优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甘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无违纪。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智育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应在专业的前50%。

  4.群众基础良好。热心服务同学,群众基础扎实、认可度高。始终密切联系广大同学,秉持服务宗旨开展工作。

  5.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曾担任校、院各级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分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等阶段。

  1.自主申报阶段(6月13日——6月17日)

  申报对象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学院积极申报。

  2.资格审核(6月17日)

  学院对申报对象的资格进行初审评议,遴选推荐对象报至学工部。

  3.笔试、面试阶段(6月17日——6月24日)

  学工部对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心理测试阶段(6月25日——7月1日)

  学工部结合面试结果进行组织考察,最终确定拟任人选名单。

  5.公示试用阶段(7月——10月)

  学工部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试用合格后确定校自管会拟任人选。

  五、选拔要求

  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推荐的学生应具代表性。要认真审核推荐候选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对候选人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申报材料应包括: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竞聘报名表(附件1)、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竞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工作设想、成绩单,材料不得过度包装。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竞聘报名表”命名发送至邮箱jsnuzgh@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35号楼学工部207办公室。

  联系人:卢元,联系方式:0516-83656243。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竞聘报名表.doc

     2.江苏师范大学第三十五届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竞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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