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社保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起,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已按规定调增。现需对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的社保缴费增加部分进行补缴,由个人与学校分别承担相应金额。
个人应补缴部分将从2026年6月及2026年7月的工资中分两次扣除。具体补缴数额,请登录计财处工资系统查询,相关扣款项目为“扣养老”“扣年金”“扣单位”三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咨询,联系人:郝之楹,电话:83656978。
特此说明,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人事处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