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数量、申报对象和资助额度
1.省级创新计划项目:限250项,申报对象为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鼓励学院(学科或导师)自筹省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经费由学院、学科或导师自筹,自然科学类资助每生每项15000元,人文社科类每生每项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程硕士)项目按照人文社科类资助。
2.校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鼓励学院自主审核设立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校级项目,每生每项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0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0元。校级项目经费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经费中列支。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申请省级项目研究生原则上须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成绩合格。申报者原则上应为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每位研究生在硕士、博士学段各仅限承担1项省级创新计划项目。
2.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方向相关,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符合实际。原则上,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申请人导师应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指导、审核,保障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3.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符合省、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4.申请人须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无学术道德失范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查、评定校级项目,推荐省级项目,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推荐省级项目,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研究生院。
(二)项目评审
1.校立项学院资助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由学院负责评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研究生院统一发文公布。
2.省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定。
(三)校内公示
按照省文件要求,研究生院对推荐为省级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进行不少于5天的校内网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校立项学院资助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院负责留存申报材料(见附件1)纸本,汇总表(命名规则:学院名称_2026校创新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
2. 省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每个学院汇总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名称_2026省创新计划):
(1)《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命名规则:2026CX单位名称+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并请将所有拟立项项目申报书压缩为1个文件包(命名规则:学院名称_申报书)发送。
(2)《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学院名称_信息表。
五、时间安排
1. 6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申报省项目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申请书》只报送签字后的纸质档,待学校评审通过,盖章返还后再发送带章(盖章)的PDF版电子稿;《申报项目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档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2. 6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申报校项目的电子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核报送的材料,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含文件名称),则取消该项目参评资格。
2.自筹经费须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省项目经费请于6月10日前将经费划入校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专门账户7731707,否则不予立项。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孟媛;联系电话:83656960;
电子邮箱:mengyuan @jsnu.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