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把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2026年夏季继续增加一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6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从6月开始,到720日左右结束,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订本学院工作计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保质、有序、平稳进行。

2. 各学院须将本通知及时告知有关研究生。对逾期未提交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 第二批次学位授予具体工作,请参照《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和盲审评议工作的通知》(研发〔20268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柳素芬;联系电话:83656266


附件:2026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docx


研究生院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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