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专项行动方案》,以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为载体,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虚拟仿真技术融合的实验教学应用场景,根据《江苏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办法(试行)》(实发〔2022〕2号),现开展2026年校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应用场景建设培育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培育的实验课程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的课程,课程须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开放,具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完整的教学流程设计。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每个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鼓励校企合作、跨学科联合申报。

3.申报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数智导向,整合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技术,创建沉浸式的“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实践应用场景,推动建设“人工智能+”实验教学中心,助力学科专业数字化升级。

二、建设目标

围绕“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方向,支持建设3-5个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构建虚实结合、智能驱动、资源共享的实践教学生态,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素养。

三、建设内容

1.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开发:聚焦人工智能与传统专业、特色学科的交叉融合,开发具有较强教学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的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2.智能虚拟仿真场景构建:结合AI助教、AI助学、AI助评等功能,构建具有智能引导、动态反馈、过程评价功能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场景。

3.资源共享与机制建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推动虚拟仿真实验资源的共建共享与持续更新机制建设。

4.教育图谱:通过知识图谱关联学科知识点、能力图谱映射技能层级、素质图谱整合核心素养与价值观指标,支撑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及精准教学评估。

5.教育领域垂直模型:融合各学科专业教育资源,教育数据,构建基座大模型并进行本地化部署,通过语料清洗和指令微调,实现个性化场景需求。

6.数智化实践教学:打造云边端协同的智能基座,构建虚实融合的实践场景,通过数字孪生技术精准复现工程实践场景,结合AIGC生成虚拟仿真实验任务,实现多模态交互实践。

7.教育智能体:基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优化教学过程与评价,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与精准化学习反馈,开展个性化教与学,支撑智能化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

四、建设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予以立项培育。培育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内至少开设一轮并完成一次完整的教学改革实践,学校将在2027年6月份组织验收。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6月14日前将《“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实验室处实验室管理科14#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k@jsnu.edu.cn

联系人:陈香红,张延香;联系电话:83656308,61017。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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