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一级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应邀作客江苏师范大学“云亭法学大讲堂暨法学专业创办三十周年名家讲堂”,为法学院师生开展了主题为“我国民法典实施五年的效果评价、辉煌成就与修改建议”的讲座。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秦琛博士、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李金律师与谈。本次讲座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协办,江苏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春艳教授主持。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演讲环节,孙宪忠教授首先指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实现了立法指导思想的根本转变。在财产权方面,《民法典》系统、完整地贯彻了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在人身权方面,一方面将原《婚姻法》归入《民法典》体系之内,亲属身份权被正式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完成婚姻家庭法向民法的本位回归,理顺私法内部逻辑;另一方面,《民法典》规定了以“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核心内涵的一般人格权,确立了依据民法保护人格权的一般制度逻辑和法理逻辑,提升了我国民法的人文主义品位,为各种具体人格权以及新型人格利益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基本依据。其次,孙宪忠教授深入分析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制度变革。在宏观层面,孙宪忠教授指出我国民事立法锐意革新,突破了传统大陆法系将侵权责任依附于债法的立法模式,确立其独立价值,凸显权利救济、损害填补、行为规制的核心功能,以系统解决人身权损害赔偿等疑难侵权问题。在微观层面,孙宪忠教授阐释了《民法典》针对高空抛物责任的制度重构。最后,孙宪忠教授重点阐述了居住权制度。此外,孙宪忠教授还就《民法典》中的其他制度提出反思,认为诸如无行为能力制度、拾得遗失物制度等均存在较大修改完善的空间。
在与谈环节,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主任李金律师认为孙宪忠教授所讲述的内容不仅站在了我国民法法学学术界的前沿,而且站在了我国改革和法治的前沿,同时,结合其代理过的声音权益保护的知识产权案件,向孙宪忠教授提出请教。我院秦琛博士认为孙宪忠教授的讲座立意高远、视野宏大,兼具理论深度、立法高度与实践温度。秦琛博士就德国民法存在固守有体物本位、权利客体体系封闭狭隘等不足,以及我国民法如何确立统一的权利客体规则以容纳数据、虚拟财产等新型无形财产,向孙宪忠教授请教。
在互动环节,法学院研究生瞿林杰、杨茜、赵丹珺积极提问,就《民法典》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向孙宪忠教授虚心求教。孙宪忠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高质量问题给予充分肯定,并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


张春艳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孙宪忠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深入浅出,既总结了民法典实施五年来的辉煌成就,又直面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为在场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视野和实践思考。她表示,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完善与实施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同学们深入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关注并研究《民法典》实施中的前沿问题。
本场讲座深入探讨“我国民法典实施五年的效果评价”这一主题,在民法学理论与实践层面均具有深远意义。此次讲座为与会师生搭建了优质的学术交流平台,成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高端学术交流活动的重要一环,也为法学专业创办三十周年名家讲堂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注:云亭法学大讲堂系由江苏师范大学与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旨在邀请国内法学名家研讨和交流法学理论和实务问题。
彭城诽霸王
孙宪忠
每过彭城驿,总念楚项王。
举兵万人敌,一统建大邦。
身有拔山力,心怀妇人肠。
视下皆仆从,待人无平常。
属众多离去,孤身至乌江。
即使过江东,难免家国亡。
故而惊后人,刚愎须思量。
为人莫强横,立信着法章。
(该首诗为孙宪忠教授于2026年5月17日有感而作。)
(一审:张春艳,二审:张兆成,三审:张峰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