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我校2026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将于近期结束,现将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成绩考核
1.每位实习生应完成以下实习材料:
①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含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实习);
②15份实习教案;
③8份及以上听课记录;
④试讲评议会上指导老师、同组实习生的意见建议及个人改进措施;
⑤课堂教学评议会上指导老师、同组实习生的意见建议及个人体会;
⑥班主任实习工作评议会记录;
⑦每周一篇实习周记;
⑧教育调查与研究报告;
⑨实习总结报告(需涵盖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两部分内容)。
实习总结要求全面回顾教育实习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内容,实习的体会与收获,个人存在的不足与今后的打算,对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教育调查与调研报告可以是学校提供的面向基础教育的选题,也可以自选题材。实习总结和调研报告均不少于2000字。
2.实习生须将实习工作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记录、实习周记、调查报告、实习总结等全部电子材料提交至相应实习平台,各学院指老师应完成相关材料审核、成绩评定。
3.各学院应根据实习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
实习总评成绩由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学院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学院考核小组评定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占比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最终实习总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各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
实习生为毕业年级的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应于5月30日前完成,实习生为非毕业年级的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应于实习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实习总结
1.各学院组织召开指导教师座谈会和实习生教育实习座谈会,深入分析、研讨、评价师范生实习期间教育教学实践表现,围绕优化师范生培养模式、完善后续教育实习安排等工作,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各学院在充分听取本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形成本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积累经验。
2.各学院在全面总结实习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把控评优比例,按照不超过本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总数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不超过本专业教育实习生20%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
请各有关学院于5月30日将以下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室(3#209室),同时提交对应材料电子版材料至邮箱26435970@qq.com:
1.教育实习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1);
2.学院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
3.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
4.实习单位走访相关材料。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83656153;电子邮箱:26435970@qq.com。
教务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