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人民武装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899

各学院:

根据徐州市人社部门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申报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零就业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不含2025年9月已申报的同学)。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领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日-5月25日,此次为2026届毕业生最后一次申报,必须在5月25日前成系统申报。

四、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社复审→学校公示→学校统一申领→人社审核、汇总→申请资金→资金拨付。

五、申领方式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生网上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相关信息。


2.进入申报页面,填报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六、申报材料

江苏省人社厅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核查毕业生是否属于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等4个类别,如果核实符合相应人员身份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进行申报;若无法核实人员身份,且学生本人确定符合相应人员类别要求的,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校、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章下压落款日期,下同)2026年5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学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扫描PDF。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如没有纸质原件请上传电子合同PDF原件,不可上传带有时间、信号的手机截图),贷款学年需覆盖毕业学年。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例,贷款合同时间须覆盖2025-2026学年,如果是一次性签约多年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合同,还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的放款或到款记录(非受理证明或回执单),如果中途变更贷款金额的还需补充提供变更协议。

6.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扫描PDF(孤儿证不属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七、常见问题

1.如何查看审核结果?

个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个人中心】-点击【我的办件】,可以看到当前状态。若显示“复审通过”,则为申报有效;若显示“审核不通过”,可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

2.补贴通过什么渠道发放?

按照文件要求,一次性求职补贴将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毕业生需确认已申领了江苏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且已在发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确保身份证信息未过期等。

3.计划升学、已就业、创业的是否能申请?

通知要求个人承诺申报时,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且未就业、创业,也未领取过求职补贴(包括在外省领取)等。已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不能申报。

本次为2026届毕业生最后一次申报,若未申请,视同自愿放弃。

联系人:孟祥里,0516-83656250。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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