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实验室气体线上采购管理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发布时间:2026-04-27浏览次数:12

各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实验气体采购及使用全流程,切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经研究决定,我校全面推行实验室气体线上采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采购渠道管理。2026年6月1日起,各相关单位采购实验气体,须通过“实验耗材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http://material.jsnu.edu.cn/)线上完成采购,不可“自购登记”

2.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即日起到5月31日为过渡期,各相关单位须及时完成已购实验气体的清算与报账工作。

3.推进气体供应商入驻。督促相关气体供应商完成平台入驻、资质审核及信息备案,确保过渡期结束后线上采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供应商平台入驻相关事宜,可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强化供应商监管。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校内气体配送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气瓶标识不清、漆色缺失、超出检定有效期、缺少安全帽以及运输、装卸操作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与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后及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相关供应商采取警告、暂停供货、取消供货资格等处理措施。

联系人:李卓寰、封润泰;联系电话:836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7日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