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220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实验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江苏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6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实验项目负责人上报,二级单位和实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学校新增认定167个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可控,通过评估,现将各单位项目评估情况予以公布。

安全风险评估是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前的必要前提。经评估确认安全的实验项目,可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尚未完成风险评估或评估后关键参数发生变更的实验项目须尽快组织补充、重新开展风险评估,待审核通过后方可依规开展实验。凡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对未通过评估而擅自开展实验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持续完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管控实验过程风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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