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13

校属各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我校近期将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科学体系,推动高等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

2. 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突出社会贡献,注重国内外影响,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3. 坚持依法依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性质范围内开展评选活动。

二、推荐范围

1.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推荐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教育学领域研究的划分,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E.德育 F.教育政策与领导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I高等教育J.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K.教育经济L.体育卫生美育M.民族教育N.国防军事教育O.教育史P.课程与教学Q.学前与特殊教育R.教师教育S.教育评价T.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2.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成果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推荐。

4.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5.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三、奖项设置

1.获奖成果的基本要求获奖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推荐等级划分标准: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申报人登录“江苏师范大学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https://jsnujypt.jsnu.edu.cn/jgxmgl/#/login)上传《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纸质材料要求:《申报表》、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一式一份。

具体要求如下: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著作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文章复印件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2. 各学院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到质量工程科邮箱:jyk@js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成果奖申报材料”。成果为著作的,可以只提供包含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电子版。

3. 截止日期:5月29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工程科联系,联系人:段似钰,联系电话:83656173(短号:56173)。附《申报答疑》(附件4)。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2.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3.申报汇总表.xlsx

4.申报答疑.pdf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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