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专利申请的工作提醒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办公室、协同创新办公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493

各有关学院、单位,各有关创新发明人(团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要求,为全面提升专利质量,切实维护科研诚信与知识产权管理秩序,现就规范全校专利申请行为作以下工作提醒:

一、深刻认清非正常专利申请危害性

非正常专利申请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打击行为,一经查实将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视为撤回,后续科技成果的转化无法受到专利法保护;发明人可能被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影响相关人员评奖和职称评定;学校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公信力也受到影响,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规范专利申请、严控专利质量作为科研管理重点工作,坚决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转化”的错误导向,树立真实创新、高质量申请、高效益转化的正确理念。

二、明确界定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形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全体师生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必须严格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真实研发活动为基础,坚决杜绝以下各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1.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2.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3.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4.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5.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6.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7.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8.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三、强化前置审核筑牢专利申请质量防线

各院级单位是专利申请质量管控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建立专利申请事前审核机制。对本单位师生提交的专利申请材料,要重点核查技术真实性、创新必要性、研发关联性,坚决杜绝无实质创新、单纯追求数量的专利申请。凡学生申请专利的须有指导教师署名并负责。对疑似非正常申请的,在服务大厅“专利申请登记”中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并督促申请人整改或撤回。严禁师生委托存在违规代理、诱导非正常申请、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机构开展专利业务。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师生开展专利申请合规专题学习,全面排查存量专利申请风险,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引导师生聚焦真实科研需求,立足学科优势和产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推动专利申请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全力打造高质量知识产权成果,助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656203。


科研院(产研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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