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按班级进行,各班级按照毕业生人数的10%(含10%)评选。获得过国家、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可分别增加3、2、1个名额(各级荣誉称号不重复计算,按照最高标准增加)。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表现突出。
3.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立德树人奖学金等);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大三学年、大四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含50%);
(4)在校学习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且无补考(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成绩单为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7.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在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所在班级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工部汇总初审后,提交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四、评选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请各学院于4月3日前,将《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统计表》(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学工部35#210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3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命名发送至邮箱xsc@jsnu.edu.cn。
联系人:刘萌,联系电话:83656240。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表.doc
2.江苏师范大学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统计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