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苏师大后[2020]1号《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要求,近期将发放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和门诊医疗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独生子女奖励金: 2016年以前出生的14周岁(2008.1.1-2015.12.31期间出生)以下教职工独生子女,且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金额为单职工30元/年,双职工60元/年。
门诊医疗费:对18周岁以下(2004.1.1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子女发放门诊医疗费,单职工180元/年,双职工360元/年。计划内多子女或一胎多子女,只发给一个子女。
注:双职工信息统一由男方单位统计。
二、统计要求
请各单位计生联络员认真填写《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独生子女奖励金统计表》《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门诊医疗费统计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5月20日下班前报送卫健办(静远楼1302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名注明单位名称)发至weijianban@jsn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56332
卫健办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