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省教育厅印发的《加强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精神,确保开学初及“两会”期间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提醒如下。
一、压实管理责任,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开学初,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尽快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重点排查水、电、消防、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
二、加强师生安全再教育,落实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各单位、各实验室要结合学科与实验室风险特点,对学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强化风险辨识、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开展新学期拟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内务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提前做好通风透气,实验室在启用前应进行卫生环境大扫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设备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清洁、卫生状况良好。检查寒假期间未使用的用电设备及线路,避免出现突然通电造成设备损坏、人员受伤、电器起火等情况。实验室应做好日常清洁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实验室废弃物、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