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15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的管理,促进优秀科研成果产生,充分发挥测试中心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9号,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的13个科研团队(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要求

各团队根据附件1中的考核要求提交入驻或再次入驻分析测试中心以来的科研成果材料。一项科研成果仅供一个团队使用。如有争议,该项成果在考核时不予采用。非加入团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不能用于团队考核。

三、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标准参照团队入驻周期内建设任务的一半,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优秀、合格的团队,可申请增加科研用房面积。优秀团队申请面积增量不超过已有面积的50%;合格团队申请面积增量不超过已有面积的30%。

四、考核程序

(一)团队填报材料

科研团队带头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3)和《江苏师范大学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

(二)依托单位初审

依托单位对科研团队成果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依托单位负责人在考核表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校考评

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提交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同步对面积调整申请进行审议。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6日前将中期考核表(A4纸双面打印)、中期考核汇总表及必要的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处(14#-2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9553628@qq.com。

联系人:张延香,陈香红;联系电话:83656307,83656308。


附件: 1.苏师大实〔2022〕9号----关于印发《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团队进驻分析测试中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2.江苏师范大学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名单.xlsx

          3.江苏师范大学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表.docx

          4.江苏师范大学进驻分析测试中心科研团队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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