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2014年获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6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年底正式成立专业法学院,是目前淮海经济区唯一的专业法学院;2022年法学一级学科入选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2024年获批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全省共五家),入选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现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模拟法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全国唯一的非985、非政法类副主任高校。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7人,博士学位教师33人,具有海外著名法学院学历和研修经历22人,硕士生导师35人。另聘请3名国内外著名法学家担任特聘教授,形成了一支结构较为合理、教学科研实力比较强的师资人才队伍。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二、法学专业及统考科目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一级学科 | 授予学位 | 全国统考科目综合考试科目 | 培养单位 |
法学 | 0301 | 法学 | 法学硕士 | 法学 | 法学院 |
三、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 2023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学习方式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水平认定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经审查合格,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般须在两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工作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费用标准
1.申请硕士学位总费用:4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全国统一考试相关费用)。
2. 缴费阶段: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成功后,缴纳课程学习费25000元/人。
第二阶段:通过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论文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费15000元/人。
申请人因故提出终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终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报名流程(包括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注册登记及资格审查
请拟报考考生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2026年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考生报名简要信息》(附件1)发送至法学院邮箱 jsnufaxueyuan1@163.com(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252164520,0516-83656481)。
注册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盖章);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最后学历证明,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证明(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申请人在2026年1月14日之前将以上材料通过顺丰快递邮寄的方式交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请务必使用指定快递公司邮寄,以防材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收件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和平路57号云龙校区4号楼215室),邮政编码:221009,联系电话:0516-80268500,联系人:李磊,联系邮箱:22077010@qq.com。
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申请人在2026年1月14日24:00时前登录信息平台:腾讯文档《2026年江苏师范大学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登记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电子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
继续教育学院会同有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发放通知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登记平台)
(二)网上报名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申请。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包括查验身份材料原件、采集个人图像,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参阅《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问》(http://yjsc.jsnu.edu.cn/ac/55/c17872a371797/page.htm)及《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苏师大研〔2023〕2号)(附件3)。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法学院网址:http://law.jsnu.edu.cn/,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252164520,0516-83656481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adedu.jsnu.edu.cn
咨询电话:0516-80268500、15162222850(同微信)
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合作与招生办公室(和平路57号云龙校区4号楼215室)
邮政编码:221009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师大继续教育
附件:
1.
2026年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考生报名简要信息.xlsx
3.
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