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示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次数:53

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60号)文件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处置以下国有资产,现予公示:

1.由相关使用单位申请、实验室处审核并提起处置申请,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形成的单号为300000104、300000105的2张处置单中所包含的资产,核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47,624,841.76元,当前净值400,330.16元,合计24002台(件套)。

2.我校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遵循“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采购了一批防疫物资,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后,经多次调剂,仍有部分物资尚未使用,现已超过保质期。该批物资原值336,000元,经后勤保障部提起,需及时处置。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江苏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组织处置。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3656292(56292),83656295(56295);办公地点:泉山校区14#-402室。


附件:1.2025待处置资产(30000104,105).xlsx

2.过期防疫物资明细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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