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选派计划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开设俄语的普通高级中学、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开设俄语专业的 131 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 18 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四、申请办法及时间
1.申请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并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3日前报国际交流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上报。
2.2025年11月10日-17日14: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2025年11月17日前将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mazb@jsnu.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和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交至33#203室。
4.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其它详细项目信息及要求,请查看附件1和附件3。
5.申请人在2026年1月15日前需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及时将信息周知本院师生。
2.请申请人务必注意该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以本通知时间为准),提前提出个人申请,认真、如实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填报材料要求准确真实。
联系人:马志波电话:0516-83656263(56263)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10月29日
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