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实验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科学研究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指南(试行)》(苏科机发〔2022〕218号),《江苏师范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师大实〔2022〕6号),《江苏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苏师大发〔2023〕3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实验项目负责人上报,二级单位和实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学校新增认定129个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可控,通过评估,现将各单位项目评估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
安全风险评估是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前的必要前提。经评估确认安全的实验项目,可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凡未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对未通过评估而擅自开展实验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排查梳理,对尚未完成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尽快组织评估并完成报备,持续完善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管控实验过程风险,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情况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