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校第十五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在泉山校区体育馆顺利落下帷幕。由白文龙、薛智幻、王子瑜、张欣怡四名同学组成的文学院代表队团结一致,奋勇拼搏,最终荣获混合团体比赛第一名,其中王子瑜、张欣怡两位同学荣获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审:李尧天,二审:彭晨,三审:葛大伟)
9月27日,校第十五届大学生“银球杯”乒乓球比赛在泉山校区体育馆顺利落下帷幕。由白文龙、薛智幻、王子瑜、张欣怡四名同学组成的文学院代表队团结一致,奋勇拼搏,最终荣获混合团体比赛第一名,其中王子瑜、张欣怡两位同学荣获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审:李尧天,二审:彭晨,三审:葛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