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2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

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话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语〔20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拟于202510月—12月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2022—2024级我校在籍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及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2.我校教职工。

二、收费标准

1.学生25/人,教工50/人。

2.培训教材(根据2021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编写的最新版教材)6/本(成本价),自愿购买。学生如需购买,须以班级为单位持校园卡到语委办(泉山校区3#202)刷卡购买。

普通话测试培训教材所收费用在语委办备案后缴校计财处。

三、报名时间

2025926-30日。

四、报名方法

开展在线报名和证书网上办理。报名网址: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进行在线报名、缴费、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等业务(流程、要求详见附件)。非在线报名的应试人员一律不记录测试成绩。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即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或省政务平台进行成绩查询。一级甲等考试需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方可查询。

六、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址报名。报名系统在报名结束后即关闭,无法补报。

2.报名不以学院为单位统筹安排,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需求选择测试时间。欲尽早拿到纸质证书的考生(特别是毕业班同学),在线报名时可选择邮寄证书。

3.本次测试,安排有教职工专场。本校教职工报名时请务必选择“教职工专场”测试时间。

4.202411日起,国家语委正式实施2021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较之2003版纲要,2021版纲要在测试内容和测试范围上都有新变化,如朗读篇目和说话题目等均发生较大变动,考生务必提前了解。

5.202111月,教育部发布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指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该规定自202211日起施行。

6.各级本科生在毕业前可参加的测试次数如下:20222次;20234次;20246次。研究生须根据学习年限做好规划。

7.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事关学生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和认证,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特别是做好毕业班学生的通知工作,确保同学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附件:附件1: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在线报名操作说明.pdf

附件2: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考生必看).mp4


教务处

2025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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