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175

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即日起启动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立项的符合延期条件或到期应结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类课题。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未结项的2022年度非重点资助立项课题及以前所有立项课题结项申请不予受理,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撰写研究报告1篇(一般不少于1万字);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重点项目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上述其他研究成果1项;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选择上述成果形式其中1项即可。


2.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可自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科研中心将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查,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予结项并记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4. 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

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报送结项材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和研究成果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结项材料上传至省社科联精品工程课题申报系统。纸质版《鉴定结项审批书》与研究成果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院1806室。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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