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保障新学期实验室各项教学科研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和规范办学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好实验场所安全管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1.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应结合上学期及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尽快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特别是对水、电、消防、易燃易爆气体、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危险废物等,认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2.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好新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持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处突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实验室;认真开展新学期拟开设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宣传教育和演练。
4.做好实验室环境整治工作。启用实验室前应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清洁、环境卫生清理,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室无杂物堆放,并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9月1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完成实验室自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隐患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实验室。
(二)专项抽查阶段
9月11日起,学校组织对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1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安全员(管理员)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A4纸正反打印)各1份上报至14#202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邮箱6020210062@js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3.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安全员(管理员)信息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