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09-04浏览次数:97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25〕50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5〕7号)以及《省级零基预算编制工作指引》(2025年版)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学校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阶段,通过“两上两下”申报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的学校年度总体预算;第二阶段是校级预算编制阶段,在省财政下达我校总体预算后,在校内单位进行细化分解并下达(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一、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

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项收入和结余结转资金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1.财政拨款收入是本年度从省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生均拨款,学校上缴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其他需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等。

1)生均拨款是省财政厅根据学校填报的在校全日制学生信息情况,按年度生均拨款标准核拨。学生信息资料包含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等(超学制不计入),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等据实编报。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省财政厅根据学校填报的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情况核拨,具体由国资处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3)其他需上缴财政的非税收入,包括资源占用费收入、对外合作办学收入、考试费考务费复试费等收入、运营商服务费收入、工资返还收入、利息收入等,具体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国内合作处、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科文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汉园宾馆等单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2.事业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业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主要包含收取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及横向、纵向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专利转让)等,由教务处、科研院、社科院、研究生院、计财处、国际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3.经营收入主要是后勤集团服务收入,由后勤保障部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4.其他收入是指除以上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主要包括社会服务与培训创收收入等,由计财处、国内合作处、国际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1)人员类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离退人员经费以及学生奖助学金等。职工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是合理预计人员经费支出的基础,职工信息数据由人事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员工资政策规定和基础信息库资料据实编报,学生奖助学金由研究生院、学工处等根据学生信息测算编报。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各有关单位在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的同时,保障部门履职支出,保持机构正常运转。由计财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根据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做好 2026年零基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应继续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常态化储备,认真做好项目库维护。项目申报应围绕学校发展中心任务、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2026年工作任务,加强项目排序,分清轻重缓急,充分研究和论证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做到预算编制从零开始,项目有政策可依,预算有项目落地。重大项目(涉及财政资金 1000 万元以上)需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资料及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三)部门预算其他资料

1.学校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综合反映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计财处协同组织编制。具体参与编报单位主要有: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纪委、工会、团委、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院、社科院、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工处、国交处、计财处、国资处、实验室处、后勤保障部、基建处、保卫处、国内合作处(基金会)、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图书馆、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

2.主要办公设备基础数据。以学校国资系统资产账为编制依据,切实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有效。由党政办、国资处、实验室处、后勤保障部等单位据实编制。

3.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涵盖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资产运行维护,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按照江苏省202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分货物、工程和服务分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合理编制。由国资处(招标办)牵头组织编制。

4.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报资料。申请单位应结合已建专项资金项目库情况,及时清理到期项目和无需继续实施项目,根据2026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项目设计,充分研究和论证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实现项目预算申请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如需新增专项资金项目,请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财〔2021〕19号)相关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一览表》);继续使用已入库专项资金项目的,2026年预算申请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2025年规模。申请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单位同时必须填报《江苏师范大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5.为完整反映学校收支情况,后勤保障部需编制2026-2028年后勤服务收支预算表。

二、2026-2028年收支规划编制

参与编制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校内单位(附件3《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所列单位),还需综合分析收入组织影响因素、参照以前年度收入的基础上同步编制2026-2028年收支规划,并与上一年的2025-2027年规划相衔接。

(一)收入规划。应结合以前年度征收规模,认真测算2026-2028年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情况。

(二)支出规划。三年项目支出规划编报时尽可能进行归类合并,并按计划执行的优先级按三年安排分别排序。各项目2026-2028年各年度支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2025年规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提前考虑和梳理本单位2026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分析以往年度的收支情况、经费使用效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进行编报。

(二)预算编制时间紧、任务重,且各环节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前一环节的进度与质量将直接影响后续所有环节的顺利推进,乃至影响整体预算方案的最终汇总与上报。为确保整体工作进度,不影响下一环节审核及上报,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地将预算材料报送至计划财务处。

(三)学生信息和职工信息填报单位应加强信息核实工作,所报信息务必准确、完整,上报前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对于省财政厅后续信息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填报单位负责具体核实工作,提供相关说明或支撑材料。

(四)为科学编制学校2026年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表》(2023年印发),从工作目标管理、投入管理、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半年、全年具体数值。

(五)为优化省级部门预算与校级预算编制程序,各有关单位此次编报的各项数据和支出,将作为第二阶段编制2026年校级预算依据。校级预算申请资料如需变动或调整,请于校级预算启动前重新报送相关资料。

(六)具体需要填报的资料清单、上报时间详见附件3《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相关电子表格及填报说明请在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及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16号楼112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6020230080@jsnu.edu.cn。

联系人:满昱彤、陈慧敏,联系电话:83656286(56286)。

附件1.2026年预算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一览表.docx

附件3.202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计划财务处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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