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及相关材料的提醒

来源:组织部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1366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按照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相关规定,严禁私自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请处级领导干部将尚未上交和使用完毕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于920日前交至组织部集中保管。根据上级要求,上交证件的同时还需提交与此次出国(境)相关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彬;联系电话:835002098209



党委组织部

2019910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