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得“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
三、遴选名额
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人。各单位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严格把好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
2.其他要求详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附件1)。
3.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2025江苏省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附件2)、电子版推荐人照片2-3张(1M以上,画质清晰),打包发送至邮箱:sdsf@jsnu.edu.cn,纸质材料交1809办公室,逾期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周清澜,联系电话:83656953(56953)。
附件:1.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