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亏资产赔偿工作的友情提醒

来源:国资处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991

校属各单位:

自5月9日发布《关于对盘亏资产进行赔偿的通知》以来,涉及的各二级单位和个人积极进行赔偿工作,属于校内各单位责任的资产总件数为1499件,其中大部分已经得到妥善赔偿。

按照省级清查利用工作要求,盘亏资产属于“可自行整改类”问题,有严格的完成任务时限。截至目前,尚有12家单位、共计151件资产尚未完成赔偿手续。特提醒相关单位,请务必在6月19日下班之前按照要求完成赔偿手续。

联系电话:56309(刘老师),56295(朱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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