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21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8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1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院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请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最迟于2025年9月16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doc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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