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2.中检方式 中检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中检范围及时间 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2021年 9月27日前,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 二、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以此类推。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2.清理要求 清理范围内的一般项目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报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纸质版)。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在线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终止。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198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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