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07-23浏览次数: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2.中检方式

  中检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中检范围及时间

    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2021927日前,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系统将在线发布提醒。

  二、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以此类推。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教育部社科司审批。对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2.清理要求

清理范围内的一般项目须在2021930日前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并报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纸质版)。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在线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终止。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198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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