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114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外〔2021〕90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报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表(表1-表25)(见附件1)。相关要求如下:

  1、各相关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商学院、中俄学院、智慧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填报表1-表8,表18-表20、表24(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学院填报)。

  2、中俄学院填报表9;

  3、科研院、交叉院填报表10-13;

  4、人事处填报表14、15;

  5、国交处填报表16、17、25(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国交处填报);

  6、“一带一路”研究院填报表18-21;

  7、宣传部、信息化处填写表22;

  8、人事处、科研院、交叉院、中俄学院、2020年举办国际会议的各学院、以及其它有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的单位填报表23。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7月21日下午4:00前将调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eyanyuan@js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吴福燕 :13775847237(67237);陈晓芳:15252095993(65993)。

附件1:表1-表25-2020年度国际科技交流统计相关表格.zip

附件2:国家字典和一带一路国家字典.xlsx

附件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外〔2021〕90号.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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