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外〔2021〕90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报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表(表1-表25)(见附件1)。相关要求如下:
1、各相关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商学院、中俄学院、智慧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填报表1-表8,表18-表20、表24(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学院填报)。
2、中俄学院填报表9;
3、科研院、交叉院填报表10-13;
4、人事处填报表14、15;
5、国交处填报表16、17、25(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国交处填报);
6、“一带一路”研究院填报表18-21;
7、宣传部、信息化处填写表22;
8、人事处、科研院、交叉院、中俄学院、2020年举办国际会议的各学院、以及其它有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的单位填报表23。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7月21日下午4:00前将调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eyanyuan@jsn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吴福燕 :13775847237(67237);陈晓芳:15252095993(65993)。
附件1:表1-表25-2020年度国际科技交流统计相关表格.zip
附件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外〔2021〕90号.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