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第三方机构进驻各单位核查资产的公告

来源:国资处发布时间:2025-02-22浏览次数:906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第三方机构将于224日起进驻我校,对各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方法

(一)盘点方式

1.已贴码设备:移动应用端扫码盘点。

2.未贴码设备、盘盈资产:单独建立台账并拍照留档。

(二)盘点过程

1.主要采用顺查法,以二级学院、部门为起点覆盖学校所有场所,见物盘点,再与资产账进行比对,确保盘点工作的完整性。

2.盘点小组成员及时将初步盘点结果反馈给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盘点小组进行回复确认。

3.盘点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反馈结果按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盘点要求

所有资产的认定须见到实物。如有资产不在校内,资产保管人应在所属单位盘点期间将资产带到学校进行实物资产的核查,未见实物按盘亏认定。

按时响应:所有单位应在收到盘点小组初步盘点结果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盘点结果的确认。

二、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工作进度安排联络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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